公告與最新消息

 

  1.  【暫停服務公告】本中心為強化資訊安全,預計於113年11月26日(二)下午18:00~22:30,辦理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https://inquiry.nccc.com.tw)之資料庫加密升級作業,辦理期間「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將暫停對外服務,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2. 配合行政院振興花蓮縣觀光,放寬公務人員本(113)年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增修功能於本年5月28日修正上線(相關事項Q&A)

  3.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4月修訂版)

  4. eCPA人事服務網改版說明(系統於111年2月14日上線)

  5. 為友善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環境,將於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登入之圖形驗證碼語音播報功能,並預定於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正式上線。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洽詢本中心(電話:02-2715-1754)。

  6. 為鼓勵公務機關同仁選用「數位振興三倍券」,以減少紙本券排隊人潮並兼顧環保,本總處業請交通部觀光局協調國民旅遊卡4家發卡機構參加本次振興三倍券活動,並提供相關優惠措施;如對優惠措施內容有任何疑義,請向各該發卡機構洽詢。另檢附國旅卡結合三倍券流程說明1份供參,有關三倍券消費累計方式及滿額回饋之發放等相關資訊,亦可至「振興三倍券官方網站」(https://3000.gov.tw/)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https://www.moeasmea.gov.tw/)網站「振興三倍券專區」查詢瞭解。

  7. 為利使用者查找當年度休假補助費使用情形,自109年6月4日起於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顯示「已核發觀光旅遊額度」及「已核發自行運用額度」功能,使用者可自行於「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公務人員基本資料維護→查詢」功能項下檢視。

  8. 為提升資訊安全,本中心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新增使用者登入身分驗證機制功能,並預定於109年5月18日(星期一)正式上線。若於登入頁面未出現驗證碼或無法登入系統,請調整檢視設定步驟如說明:步驟說明。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洽詢本中心(電話:02-2715-1754)。

  9. 為提升國民旅遊卡使用者操作便利性,並兼顧個人隱私權保護,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自109年4月9日(星期四)起新增使用者「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相關功能,操作說明詳如附件(註記/取消註記不核發交易功能操作說明),並修正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修訂版)。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上如有疑問,請洽詢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02-2715-1754)。

  10. 「國民旅遊卡」4家發卡銀行結合行動支付消費之優惠措施比較表

  11.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2月修訂版,109年1月1日生效)及「新制使用說明」

  12. 109年「國民旅遊卡」新制懶人包(交通部觀光局 製作)

  13. 為提供使用者多元化登入方式,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於108年1月4日(星期五)起介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以下簡稱eCPA),使用者可透過eCPA使用自然人憑證及帳號密碼登入,使用手冊詳如附件(公務人員手冊政府機關手冊)。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及eCPA使用上如有疑問,請分別洽詢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電話:02-2715-1754),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系統客服專線(電話:02-2397-9108)。

  14. 為提升使用者便利性,同時兼顧資訊安全,爰修正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使用者登入之密碼條件,並於107年11月1日正式上線:
    (1) 長度至少8碼,至多不得超過16碼。
    (2) 密碼須包含英文字母及數字至少各1碼(英文字母大小寫為不同)。
    (3) 180天內未變更密碼須變更密碼。
    (4) 密碼不可與前2次相同。

  15. 行政院業於107年5月18日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請查照。(檢附行政院函修正第五點附表修正對照表各1份)。

  16. 行政院為振興花蓮地區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業於本(107)年3月27日以院授人培揆字第1070036125號通函,自即日起至本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各機關鼓勵所屬同仁前往花蓮地區觀光消費(系統增修功能於本年4月27日修正上線)

  17. (1)行政院業核定107年及108年國民旅遊卡維持觀光旅遊之規定。
    (2)公務人員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年補助均屬自行運用額度。
    (3)各機關如有確因特殊情形未能依照「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實施者,應列舉具體事由並擬訂可行措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將當年休假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其非屬個案性質者,並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備查。
    (4)「補助總額調整」使用者手冊下載

  18. 各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107年休假補助費相關事項Q&A(倘您為機關學校工友(含技工、駕駛)者,107年休假補助費係以實際休假日數計算休假補助費上限,補助表總計金額僅供參考,仍以服務機關學校結算您實際休假日數核給之休假補助費為準)

  19. 【暫停服務公告】:本中心預計於106年12月7日(週四)18:30~20:30,進行資訊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https://inquiry.nccc.com.tw) 將暫時無法提供服務。不便之處,尚祈 見諒!

  20. 交通部觀光局「國民旅遊卡」新制觀光旅遊Q&A(106年3月)

  21. 行政院於106年2月22日核定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第七點」修正對照表,並自106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22. 106年1月31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其補助總額如列為自行運用額度者,請比照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補助總額均列自行運用額度者,以人工作業方式處理。又類此須以人工作業方式調整金額者,均請以上述方式處理。

  23. 因人工作業方式調整申請表所列金額,以致與撥款通知所列金額不一致之情形,請以人工紙本登記之方式處理。

  24. 國旅卡新檢核系統將於106年1月20日上午7時上線,屆時即可依規定核銷請領休假補助費。

  25. 公務人員如因身心障礙、懷孕或重大傷病,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經服務機關認定者,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請服務機關以人工作業方式於補助費申請表「強制休假補助費之請領情形」之「備註」欄敘明該員符合規定情形,並調整該欄所列金額。

  26. 行政院於105.12.29核定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三點、第五點」附表修正對照表並自10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27. 自本年4月14日起,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所有使用者類別之密碼須依下列條件設定:
    (1) 長度須符合12-16碼。
    (2) 90天內未變更密碼須強制變更密碼。
    (3) 密碼不可與前4次相同。
    (4) 密碼規則須符合英文大寫、英文小寫、特殊符號、數字四項規則(四項規則均須包含1碼)「補充說明文件」。